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种植烟草劣杂品种、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的通告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烤烟生产品种纯化要求,杜绝烟草劣杂品种的种植与收购,确保2024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永胜实际,就禁止种植烟草劣杂品种、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制定本通告。
第二条 本通告适用于永胜县从事烟草籽种使用和管理、种子经营以及烟叶种植、烟叶收购、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通告所称烟草劣杂品种是指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的优良品种以外的品种,烟叶种植应因地制宜使用经全国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优良品种,烟农应依规种植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的优良品种。
第四条 各乡(镇)、烟叶站必须强化管理,压实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引导力度,烟农不得私自留种,积极动员烟农上缴自留烟种,并集中销毁,严禁烟草劣杂品种进入苗床和大田。
第五条 烟草种植的籽种、烟苗供应由当地烟草公司统一组织和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烟草籽种私自育苗,对私自育苗、无协议育苗的,动员农户主动铲除,拒不铲除的,一律取消种植收购合同。
第六条 严禁种植烟草劣杂品种,烟农不得私自种植烟草劣杂品种,对种植烟草劣杂品种的烟农取消种植收购合同。
第七条 严禁收购劣杂品种烟叶,烟叶收购单位不得收购劣杂品种烟叶,对囤积劣杂品种烟叶的烟农一律取消种植收购合同。
第八条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种植烟草杂劣品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劣杂品种等各类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制度,向烟区广大干部群众征集烟草杂劣品种、非法生产经营烟草种子的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
永胜县农业农村局 0888-6521173
永胜县公安局 0888-6543534
永胜县市场监管局 0888-6712315
永胜县烟草专卖局 0888-6521852
烟草举报投诉热线 12313
第九条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永胜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编辑/林 彤
校对/李映芳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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