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

2024-06-26 11:41:02 阅读量10279 字数422



近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

详情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复〔2024〕4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请示》(丽政请〔2023〕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1年3月27日,卢黎奎同志在扑救丽江市宁蒗县原大兴镇安乐社区(现紫玛街道清泉社区)清泉村东侧森林火灾时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卢黎奎,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丽江市宁蒗县紫玛街道人,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3月27日14时50分左右,宁蒗县原大兴镇安乐社区(现紫玛街道清泉社区)清泉村东侧突发森林火灾,卢黎奎同志在扑救火灾时英勇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1岁。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蒗县委组织部

编辑/王君霞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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