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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复〔2024〕4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请示》(丽政请〔2023〕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1年3月27日,卢黎奎同志在扑救丽江市宁蒗县原大兴镇安乐社区(现紫玛街道清泉社区)清泉村东侧森林火灾时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蒗县委组织部
编辑/王君霞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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