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古城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2024-08-25 13:33:28 阅读量20424 字数1492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古城区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医疗领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具有较强代表性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古城某口腔诊所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2024年4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古城某口腔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执业注册护士独立为患者开展“洗牙”操作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洁齿”行业如何进行卫生监督的答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该诊所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古城某中西医结合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2024年4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古城某中西医结合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由执业注册护士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给予该诊所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古城某医疗美容诊所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2024年5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古城某医疗美容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执业注册护士独立为患者开展美容皮肤科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第三项,美容皮肤科项目(暂不分级)—②强脉冲光(IPL)治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该诊所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张某非医师行医案


2024年6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接群众投诉举报:古城区某养生馆涉嫌无证行医。经调查核实,经营者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为顾客提供针灸治疗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张某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古城某中医诊所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文书案


2024年7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古城某中医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执业医师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文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条、第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古城某口腔诊所未按规定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2024年8月,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古城某口腔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4.6.4(a);《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该诊所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就医请前往正规诊所、医院,切勿相信无证“医生”,以免延误接受治疗的最佳时机。日常就诊过程中如发现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行为,请及时向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88-3066006;0888-5159376


来源/古城区卫生监督所

责编/李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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