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一)申报提交材料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I类或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汇总表,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企业上年度产品(服务)收入分类归集汇总表,规下企业(除农业企业)提供上年度税务系统收入导出汇总表,农业企业提供上年度产品收入明细表;最少提供4—5套对应的企业主营产品(占比达到60%的产品)检测报告、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销售发票(服务发票)。
3.企业研发和生产设备清单(需明确研发和生产分类)。
4.企业近三年所有研发资料,包括:自立项目归集资料,承担县(区)、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资料等。
5.企业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
6.企业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2022年、2023年)。
特别说明:2024年入库且202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无需递交上述资料,培育库资金奖补推荐备案意见以省级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二)办理流程
企业递交奖补资金的申报资料至各州(市)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审核把关,给出明确推荐意见,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组织技术及财务专家对备案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上报厅务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奖补。
(二)企业需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按装订顺序编制总目录和分类目录报送企业注册地州(市)科技局,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双面打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三)各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入库企业申报奖补资金推荐备案工作。各州(市)、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指导及服务工作。
省高促会联系人及电话:魏金亚,0871-65303253。
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71号联社大厦7楼。
电子邮箱:644958445@qq.com。
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编/和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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