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注意:医保新规来啦!

2025-04-11 11:52:27 阅读量21740 字数987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2025年4月1日起,丽江市慢性病医保处方新规正式落地,聚焦处方电子化、药品流通透明化和特殊群体服务优化,为全市慢性病患者带来更规范、更便捷的就医购药体验。

4月11日,古城区医疗保障局药品价格保障股股长和迎春走进FM97.7丽江旅游交通广播直播间。(丽江融媒记者 和琼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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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后,丽江市参保人在本地、异地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流程不变,仅在慢性病药店购药时,处方形式由纸质变为医保电子处方。患者可先在医院开电子处方并买药,若医院缺药,凭电子处方到 “双通道” 药店购买,医保报销待遇不受影响。


丽江市古城区医疗保障局。(受访者供图)

 

电子处方需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参保人就诊后,医院上传处方至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患者登录 “云南医保” 微信小程序,即可查询处方及在售药店信息,前往购药。目前,丽江市有60家门诊慢性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可在“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名单。


2025年4月1日,和迎春在古城区人民医院开展处方规范化管理新规宣传。(受访者供图)

 

国家推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通过电子医保App亲情账户绑定功能,支持参保人员为家庭成员代为支付医疗费用,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同时,医保部门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大药品集中采购力度、统筹协调调配机制,全力保障临床用药供应。

 

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新规全面取消纸质处方,采用电子处方流转系统。从医生开具处方到药店审核发药,每个环节均有电子记录,医保部门可实时监控处方真实性和用药合理性。目前,丽江市范围内开具的电子处方仅限市内流转,跨统筹区流转功能尚在建设中。

新规实施初期过渡期安排:

政策设置了3个月过渡期,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外配处方允许使用至2025年3月31日,4月1日后全面启用市内电子处方。


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外配处方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定点零售药店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调剂和销售药品,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市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


慢性病患者可就近前往具备慢性病结算资质的医疗机构咨询服务窗口寻求帮助,也可拨打古城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88-5185879咨询相关事宜。


编辑/和琼

责编/李婧

终审/赵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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