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属驻丽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会议纪律“十不准”
1.不准随意请假。除出国出省、市外开会出差、家中老人及配偶子女特殊困难、本人生病外,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请假。2.不准请霸王假。未提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备并未经同意外出的,视为请霸王假。3.不准自行 请他人代会。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的参会范围参会,严格按照会议主办单位安排的座位就坐。4.不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干扰会场秩序。5.不准随意出入会场以及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6.不准无故迟到(会议开始未到会即视为迟到)、早退、缺席会议。7.不准在会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玩手机、平板电脑等。按照会议要求,提前归置或定点存放移动通讯工具,或提前关机、设置为静音状态。8.不准泄露会议秘密,会议结束后不准随意散发、丟弃、转借、复印会议文件资料。9.不准“空手即开、空手离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专心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认真落实会议的安排部署。10.不准“为开会而开会”。参会人员会后要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对照职能职责及时将会议要求完成事项制定成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二、建立严肃会风会纪“五制度”
1.会议报批制。除临时需要召开会议外,拟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要在5个工作日前,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2.办会责任制。会议主办单位根据会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负责做好现场签到,核对请假审批情况等工作。对迟到、早退、旷会、替会、乱坐位子、玩手机、接打电话及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适时现场督查,并做好记录。
3.会风通报制。会议结束前,会议主办方负责将会议纪律情况报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当场通报会议纪律情况。会后由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书面通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将适时开展会风会纪明察暗访, 或抽查巡查工作。
4.责任追究制。凡被通报的个人和单位,由市纪委派驻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并报市纪委监委备案。一个单位年内累计3次被约谈的,对该单位进行问责,对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会 议主办方未将会风会纪如实登记并按时反馈的,按本责任追究制处理。
5.结果运用制。将会风会纪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畴,被通报或约谈1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1分,年度综合考评从单位总评分内扣1分,被约谈或通报3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会风会纪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会风,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会议要求,确保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3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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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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