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头条】丽江惊现可以吃的“100元钞”,律师称:涉嫌违法!

2019-01-10 17:38:23 阅读量33757 字数763


近日,记者收到网友爆料,在吉祥商贸市场对面一蛋糕店售卖“人民币”蛋糕,看上去跟真钞一模一样。记者通过暗访了解到:确实有网友所说的这款蛋糕,蛋糕店老板告诉记者昨天开业特地做了一个大的“人民币”蛋糕免费给顾客品尝。

样品图

当记者用手拿起“人民币”发现其使用的纸张触感与真钞有所区别,肉眼看也比真钞略小一些。蛋糕店的老板说:“人民币”蛋糕上使用的“人民币”只是蛋糕的装饰品,是糯米纸材料制作,可以放心食用。”记者问这样的“人民币”是你们自己做的吗?老板说:“是跟材料厂家拿的货,自己并无参与制作”。记者问道还有其他面值的人民币吗?老板说现在只有这种面值的。

老板拿出装有“人民币”的盒子,上面印有产品名字、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但并无生产厂家。

记者在淘宝中搜索糯米人民币,看到了“烘焙食用糯米纸人民币”的可食用人民币,价格20元不等。


记者向滇西北律师事务所和桥毅律师咨询,他告诉记者商家用人民币作为图样,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 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因此,制造、出售或使用人民币式样玩具的人或商家属违法行为。根据该行政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赶紧在文末留言吧!


记者:李耀瑭 东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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