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至13日,市、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玉龙县石头乡、石鼓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
3月12日,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丽江融媒记者 赵丽军 摄)
“野生动物不能吃,山上的野生动物不能打,河里的野生鱼也不能捕捞,还有就是山上的兰花也不能挖。”
专项行动小组重点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快递站等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严查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经营者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告知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成本,倡导积极履行举报违法行为的义务,共同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专项行动小组重点对农贸市场经营者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丽江融媒记者 赵丽军 摄)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同时,我们重点开展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和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布禁采、禁售通告和普法视频、解读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从业人员和公众树立守法意识。”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生夫说。
专项行动小组到快递站进行检查和法律宣传。(丽江融媒记者 赵丽军 摄)
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共同构建全民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良好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和谐家园的氛围。
记者/赵丽军
责编/王君霞
二审/和众学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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