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共筑满意消费】3·15 —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

2025-03-14 19:50:40 阅读量4632 字数2393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直播间嘉宾(李婧 摄)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科长 和凤军 (右)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李泽其 (左)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广播节目部邀请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位嘉宾走进节目,为大家解读消费维权相关内容。


消费者权益日

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药品安全检查、学生用品检查。(供图)

点击收听直播访谈音频▼

今年投诉举报数据:下降

今年以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的投诉举报咨询数据较去年有所下降。投诉类型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摄影服务等方面,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价格、订金退费等方面。



目前的投诉举报渠道,你知道吗?

市场监管部门畅通了多种投诉举报接收渠道,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全国12315官网、12315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传真、邮寄地址或现场反映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应该提供下列材料▼

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具体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供图)

如何调解消费纠纷?

途径▼

与经营者直接协商

优先与商家沟通,说明问题并提出合理诉求(如退换货、赔偿等)。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发票、合同、聊天记录等)。若商家推诿或态度强硬,可进一步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调解组织介入

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协提交投诉,消协会调查事实并组织调解。推动odr(在线调解机制),整合行业力量快速化解纠纷。

向行政部门投诉

平衡双方权益需依托法律刚性约束与柔性调解机制结合:对经营者:要求履行商品质量保障、广告真实性、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违法将面临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对消费者:维权需基于合法证据,避免滥用权利(如恶意索赔)。

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检查。(供图)

消费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线上线下消费都应及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等凭证,保留订单记录、聊天记录、商家承诺等有效证据。若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或平台联系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官网或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4日,在第四十三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邮政、文旅、烟草、石油等系统及企业在祥和商业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共筑消费满意”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主要目的是促进全市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月14日,市场监管部门在祥和商业广场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供图)

活动中,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本宏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希望大家共同携起手来,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共同肩负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任,努力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月14日,在祥和商业广场开展的主题宣传咨询活动,主办方致辞。(供图)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代表,丽客隆超市副总经理孔维东作表态发言。(供图)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代表表示,将始终以 “共筑消费满意” 为目标,在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的道路上坚定前行。用实际行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丽江市营造优质、幸福的消费环境添砖加瓦!同时,活动上还开展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签字仪式。开展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展示及销毁活动。

纪念活动现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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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待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供图)

点击收听活动专题音频▼

今天下午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此我们来了解一二,以此警醒消费者。

01
案例代表 1  购买商品需谨慎 选择定制要三思

案情简介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反映在某眼镜店定制了眼镜,在付款之后短时间内想退款,但该商家告知只能退70%,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全额退款,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处理结果:经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入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扣除相关定制费用后,退回余款。

 消费警示:选择定制商品需慎重,以免退换货困难。

02
案例代表 2  网络产品套路多 购买时需擦亮眼

    案情简介: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网络公司购买了2880元的直播课程,结果被邀请到某软件上课,消费者拒绝继续学习,要求商家退款。

    处理结果: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2680元。

    消费警示:网络宣传套路多,消费者容易被“高收益投资”等虚假宣传诱导,不要轻信网络宣传。

03
其他提示

虚假宣传套路多,认真选择莫冲动;

假冒伪劣要严惩 ,投诉举报获支持;

虚假标注有问题, 一经发现必处罚;

酒店预订退款难 ,行政调解得维权;

有奖销售需合法, 人人参与共监管;

净化未成年人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商标侵权违法, 严厉打击查处;

变质食品不可卖,  消费过程需留意。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涉旅社会商品零售店。(供图)

3·15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仅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也需要商家、政府、媒体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商家要诚信经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编辑:李婧

责编:杨四见

终审: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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