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江市民政局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及综合服务工作,男女不限。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民政局办公室(丽江市玉龙县金龙路14号);
联系人:和琪、董玥;
联系电话:0888-5166089,5105207。
(一)由用人单位与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9日
编辑/木文秀
责编/和宝魁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红军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