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经前期公示和过渡期提醒,自3月1日起,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专班开展违规上路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该类车辆上道路行驶及其他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整治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且不能依法注册登记,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车。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其电池、电机、刹车制动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还有其他一些安全系数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羊浩向记者介绍,此类车辆应用最广泛的地方就是校园周边,老年人在接送小孩的时候使用频率非常高,交通事故频发,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除了查处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外,对新购买但未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依法查处。羊浩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要按照机动车管理要求进行注册登记、申领牌证、购买保险才可以上道路行驶。
“对于此次查处的不能挂牌照的这些违规车辆,我们予以暂扣,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告,并予以报废。还有一类车辆就是购买者没有根据相应的规定去挂牌,我们会督促他们落户,等手续齐全再上路行驶。”羊浩说。
截至目前,古城交警一共暂扣58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交警还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区的电动车商户进行排查。“目前,古城区正规的电动车商城,以及电动车门市,已经没有再出售此类不能上道路行驶、不能落户的违规车辆。”羊浩告诉记者。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未办理驾驶证的车主请尽快申领驾驶证,未上户的车辆及时办理落户。对于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古城交警将严格查处!
记者/戴汝杰
编辑/和润黄
校对/和真羽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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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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