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好几个停车位,却放着‘禁止停车’的牌子”“店铺私自占用停车位,侵占公共资源”……近日,不少市民反映城区部分公共停车位被附近商户用石墩、木箱、锥桶、三轮车等占用,公共停车位变成私家车位,导致“有位不能停”,加重了出行停车难问题。为此,记者特意走访市民反映的路段了解情况。
“这个酒店旁边的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情况非常严重,多的时候有6至7辆电动车,我们停车本来就很难,公共车位还被霸占,真的让人气愤!”市民王先生说道。
“每次来附近办事都不知道车停在哪里,我如果把人家占位的东西拿开,又害怕被放气、划车。”市民和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该路段被霸占的停车位多在商铺门前。“店面就在路边,如果顾客发现没有车位,他转头肯定会去有车位的地方,那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旁边商铺的老板称,放置电动车主要为了给顾客留位置,如果只是短暂停放,他肯定会挪开电动车。
“我家就住旁边,有车位只能先占着,总不能自己车都停不了家门口吧!”和女士说。
“我们酒店有内部停车场,实在停不下才会找路边的停车位。有时候工作人员会停放他们的电动车,但只要有其他车需要停放,一般马上就挪开了。”如家酒店工作人员郭女士说道。
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骤增,交通情况复杂,城区设置的车位数量一时难与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同步,无法满足需要。近年来,我市主城区出现私占公共车位的现象,尤其是临街商铺门前和老旧小区附近较为突出,城管、交警等部门曾多次联合街道社区开展综合治理,对辖区公共停车位进行清理、排查,规范停车秩序,但此乱象还是屡禁不止。
经记者了解,目前城区公共停车位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收费管理的停车位;另一种是位于居民区周边,为规范居民停车而划分的未收费停车位,需要明确的是,这两种车位都属于公共资源,“霸占”停车位的行为不仅会困扰他人,影响市容市貌,甚至还会触犯法律。根据《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私自占用社会资源可处以500至1500元罚款,如有车辆拒绝驶离,交警将依法拖离。
温馨提示:靠近商铺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便于就近商户停车使用,但不因其使用便利性则专属于就近商户,该公共停车位仍依法属于公共资源。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私占公共车位,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记者/木红豆
编辑/和润黄
校对/和真羽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红军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木红豆)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