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下午6点,丽江某广告公司工作人员顾先生向记者反映:康仲路上的一处灯箱被车辆撞坏了,玻璃支架洒落一地,肇事者跑了。
顾先生在现场未见到肇事者,初步判断广告灯箱为汽车所撞。随后,顾先生与同事处理现场,并把支架带回公司重新制作灯箱。
“不包含广告费,损失万余元。我们呼吁大家爱护公物,维护丽江城市形象。”顾先生说。
灯箱广告牌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呼吁大家自觉爱护,一旦发现有破损,应及时联系相关市政单位或广告公司。
(发稿编辑:东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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