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储存和充装液化气
犹如在人口密集居民区埋设了“炸弹”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1月7日,有群众举报,称七星街、清溪村两处出租房内,有人枉顾安全隐患,通过倒罐等方式,非法储存和充装液化气,且无证经营液化气业务谋求私利。
接到举报后,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展开部署,并联系市场监管、安监、公安、运政部门,组成五部门联合执法队,于1月8日下午成功捣毁了两处液化气非法经营“黑窝点”。
清溪村:一液化气“黑窝点”被端
1月8日上午9点,在清溪村一居民户院内,执法人员发现有10多个大小不一的液化气瓶隐藏在一间上了锁的屋内。队员们迅速叫来了房东,要求迅速找来该房间的租户核实情况,房东立即打电话联系上了租户,但租户却说本人已外出不在市内。执法队员凭直觉和丰富的经验决定耐心蹲守。一个小时后,一辆载着两个空液化气瓶的电动车驶进了院子,队员们立即控制住了驾车男,但该男子说他只是送气工,不知道老板在哪?在核实这位“送气工”身份后,执法队员让其打开了存储液化气的房门。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房间不具备存放燃气的条件,其经营者在无任何安全资质和证照的情况下,私自灌装、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液化气谋求私利。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黑窝点”进行了取缔,现场暂扣11个液化气大瓶和5个小瓶,收缴电子称1把,胶管、气阀、密封圈等一批配件。“送气工”本人则被公安干警带走作进一步调查,同时要求房东继续联系“黑窝点”老板,责令其接受调查处理。
“幸亏被执法人员查到了,否则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危险之中,想想就后怕呀!”在执法现场,其他租户和附近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七星街:查获一非法销售液化气“黑窝点”
根据昨天接到的群众举报电话,执法人员一大早来到了七星街核查情况。在现场古古看到,一辆后座窗子密封的全新面包车停靠在巷子里,车子还没有挂牌,车后箱上下货处有被铁器磨损的明显痕迹。根据举报,这辆面包车正是用于运送液化气瓶的工具。
执法人员经过排查,确定了面包车的主人——一位姓蔡的湖北籍青年男子。打开后车门,满满一车装满液化气的瓶子!看起来很普通的这辆面包车,其实就像一枚定时炸弹一样,停靠在这个巷子里。这辆面包车除了运输液化气瓶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一个流动的“仓库”和“门市”,而七星街的这个巷子就是这辆面包车经常停靠的地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密封的面包车上放这么多液化气瓶——33个中瓶、2个小瓶液化气,这相当于一枚枚定时炸弹呀!
根据执法人员核查的情况,蔡某等人在没有液化气经营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私自在丽江城区违法销售液化气。为了让消费者购买这些来源不明的液化气,他们四处发放名片,以低于市场价格几十元进行销售。有的饭店餐馆为了贪便宜,不问这些液化气的来源,从蔡某等人提供的进货单看出,这些液化气来源复杂,有的甚至从邻近县灌装运送到丽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极大地扰乱了丽江的液化气市场。执法部门根据查获的情况,按照法律程序及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在此,古古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使用合法经营的液化气,否则,危害很大。假如使用违法经营的“黑气”,用户权益无法保障。其一“黑气”点为节约成本,使用的钢瓶大多数为超期或者报废的液化气瓶,随时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其二“黑气”点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打出低价的幌子,实则在充气时短斤缺两,损害消费者利益。
古城区住建局温馨提示:
液化气中瓶重量为29公斤(上下0.5公斤),小瓶重量为10.1—10.4公斤。为了方便安全管理,用户一定要填好回执单。用户一定要到正规液化气供应点换气,发现“黑气”点,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5101108 ,5102277,经过查实,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价格便宜的液化气容易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同时气源质量也无法保证,优质液化气燃烧的火焰为蓝色,而劣质液化气燃烧火焰偏于黄红色,使用期限也相对较短,因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保障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您在合法的燃气经营点购买瓶装液化气,不要过分追求价格低廉,否则追悔莫及!
(发稿编辑:古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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