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5-04-26 10:27:31 阅读量2814 字数770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主体、相关组织和消费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醒目公示举报投诉电话。酒店民宿经营场所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餐饮服务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


三、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建立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机制,督促行业组织成员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六、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理性消费,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来源/“丽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君霞

二审/李   桥

终审/张卫国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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